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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增删卜易》评注(46)-婚姻杂项章、胎孕章、产期章等

人气: 作者: 玄微易学 时间:2023-08-05
导读: 此婚有宜于父母否章第八十四专以父母为用神,父母爻或旺或衰,皆不忌也。所忌者财爻发动,必此婚有妨。如财化父母,父母动化墓绝空破及回头克,动而破散或日月克父母,乃桑榆暮景之秋,不成此婚亦难免耳。纳宠章第八十五为子嗣故,以子孙为用神,与前段同断,否则专看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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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整理:玄微易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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